我局收到华能大连市庄河海上风电场址IV1项目用海申请事项,拟按规定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批,现予以公示:
申请人:华能(庄河)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,地址: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黑岛镇华能风电场;用海位置:庄河市以东黑岛镇东南侧海域;用海面积:401.3106公顷;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及海底电缆管道;用途:海上风电场建设;用海类型: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;用海性质:经营性;期限:23年。用海范围坐标详见附件。
本公示发布后,如对以上事项存有异议,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5日期间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大连市海洋发展局反映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、署真实姓名。邮箱地址:dlhyjhyc002@163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