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印发大连市“十四五”期间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大农发〔2021〕62号)精神,现将辽大连渔11020等11艘渔船申请渔船结构性改革(渔民减船转产)补助资格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11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止,共7天。
请广大群众监督。在公示期内,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。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。
联系电话:0411-82900097
附件:辽大连渔11020等11艘渔船申请渔船结构性改革补助资格情况表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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